核心摘要: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,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人事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业务工作,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工作。
业务副院长工作职责第1篇
业务副院长职责
1、在院长领导下,分管全院的医疗、护理、药品、医保、物价、质量与信息、医技等科室的工作,制定业务发展规划,负责科研课题与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,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。
2、制定医疗制度、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各科室、部门的执行情况,并及时反馈,定期考核。
3、深入病房、门诊、急诊和医技科室,了解和检查诊断、治疗和护理情况,必要时领导、组织危、急、重症病人的会诊、抢救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、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。制订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5、领导医疗业务信息统计、病案管理、图书管理等工作,定期分析医疗指标,采取措施,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。
6、组织检查全院病人的转诊、会诊、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、院内感染等工作。
7、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、城镇居民医疗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。
8、组织领导离(退)休干部、知名人士、外宾的医疗保健康复工作。
9、拟定中西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卫生材料等物品的采购计划,报批后督促落实执行。
10、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,对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进行调查,组织讨论,及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,并做好善后处理。
11、组织全院诊疗、护理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开发和推广应用。
12、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服务实现过程的控制与内部审核,确保在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实现“救死扶伤、患者至上”的服务宗旨。
业务副院长工作职责第2篇
1.在院长领导下,分管全院的人事、医疗、护理、医技科室业务工作。
2.督促检査医疗制度、医护常规、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安全的执行情况。
3.深入科室,了解和检查诊断、治疗和护理情况,必要时领导重危患者的会诊、抢救工作,定期分析医疗指标,采取措施,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。
4.领导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,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,经常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。
5.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。
6.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工作。
7.负责组织检查门诊、急诊工作,以及重病患者的入院情况。
8.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工作。
9.组织检查本院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转诊、会诊、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工作。
10.协助院长领导、指挥大型危重病人抢救工作。
11.兼任医院卫生耗材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,全面分管医院卫生耗材管理工作。
12.承办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